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稳岗留工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第一点规定,经企业申报,区人社局审核,对企业在2025年2月1日至28日招用在上虞首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从当月起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新增区外员工(之前在绍兴其他区县市参保缴费人员除外),按25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招工奖励。现将企业申报的符合条件的拟奖励企业情况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期七天,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575-82412333。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