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上虞区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公告》规定,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拟录用胡杰为绍兴市上虞区殡仪馆合同制职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期限自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在此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本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受理地址:上虞区殡仪馆综合楼二楼204室(绍兴市上虞区殡仪馆)
受理电话:0575-82129695
附件:绍兴市上虞区殡仪馆公开招考合同制职工拟录用人员名单
绍兴市上虞区殡仪馆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