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企业人才学历和职称晋升补助、省级领军人才奖励资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资助、进站博士后日常经费和生活补助、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已可以领取,请上周公示名单上的单位根据补助具体金额提供发票或收据统一领取相应经费补助。
发票或收据开具要求:
1.发票抬头: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款项内容: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2023年度企业人才学历和职称晋升补助、2023年度省级领军人才奖励资助、2023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资助、2023年度进站博士后日常经费和生活补助、2023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注:每家单位统一开具一张发票,发票上注明单项补助金额和总金额,如:2023年度职称晋升补助0.3万元);
3.须写清楚单位开户行及账号(账号要清晰)、发票背面写清楚具体受补助人员姓名,补助事项及金额;
4.须盖好单位财务公章。
请有关单位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发票或收据报送或者邮寄我局专技科何徐雯处(地址: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人力社保局1101室),电话:81227212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