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3]65号)等文件的规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一个月以上的企业,可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每招用一人给予1500元扩岗补助,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重复享受,也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现对我区一次性扩岗补助(第三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日至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75-82185726。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