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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上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上浦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时间:2022/12/7 15:27:53   阅读:3736 次

 

  一、招聘计划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浦镇专职社区工作者3名。

序号

岗位

数量

性别

年龄要求

户籍要求

其他

1

社区专职工作者1

1

男性

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后出生)

上浦镇户籍

 

2

社区专职工作者2

2

不限

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后出生)

上浦镇户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乐于奉献;

  2.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备适合岗位的身体条件和任职资格;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持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批准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2月7日后出生);

  5.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为省政务服务网上的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三、招聘方式

  由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公告,委托大众劳务公司公开招考,根据考试结果择优录用。录用后与大众劳务签订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待遇参照镇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执行。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syjob.com.cn)→点击“考生网上报名入口”→点击“注册”,先对考生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完后,重新点击“考生网上报名入口”→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选择要报名的岗位→点击我要报名→上传所需的附件资料等。每位考生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取消报考资格。多次填报的,以有效报名期内最后一次填报信息为准。

  人才就业服务网技术支持电话:82213247

  咨询联系电话:82366706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和本人页。考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为省政务服务网上的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4.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按1:3确定面试人员。

  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1:3比率的,自动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职数。以上两个岗位报考都小于1:6比率的,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当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时,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附加分:在面试完成后计算总成绩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加1分;中共正式党员加1分;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初级、中级、高级的考生附加分分别为加1分、2分、3分;对既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又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加分时按照就高原则确定一项。此条附加分仅针对入围参加面试的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优先录用,无上述对象或都为上述对象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招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首次体检开始1个月内不能按体检程序完成和通过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不做递补,该职位自动取消。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如辅修专业为社会工作专业,可以按规定获得附加分。

  2.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

  5.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7.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人员到位后,须服从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统一培训,由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