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及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提高我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综合素质,构建和谐有序的劳资关系,根据上虞区鉴定中心的培训计划安排,由上虞区职业教育中心承办,面向全区范围开展2022年度人力资源管理师技师班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技师技能等级证书,为学员以后向更高层次的高级技师做铺垫。
一、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
自通知下发即日起,报名满50人开班(名额、班额不受限制)
三、培训地点:
上虞区职业教育中心
四、报名材料:
1. 上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表格可在下面网站下载
https://www.syjob.com.cn/ZYJN/newsview.aspx?id=2742
2. 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 白底标准一寸免冠近照2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其中1张贴在申报表上)。
备注:学员资料统一时间上交,时间学校会另行通知。
五、报名基本信息收集
报名学员请点击下面链接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以便学校联系)
https://www.wjx.top/vm/QzzuFfp.aspx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全部由政府买单,但学员需要递交以下资料:
提供上虞本地的社保证明(打印时需包含失业保险栏目)和本年度与用人单位鉴定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七、报名要求(最终解释权上虞区人社局鉴定中心):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备注:
①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
②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咨询电话
钱老师:0575-82191302
15157567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