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及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提高我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综合素质,构建和谐有序的劳资关系,根据上虞区鉴定中心的培训计划安排,由上虞区职业教育中心承办,面向全区范围开展2023年度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高级、技师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区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
自通知下发即日起,各等级报名满50人开班(名额、班额不受限制)
三、培训地点:
上虞区职业教育中心
四、培训等级:
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
五、报名材料:
1.上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一式二份,表格下载:见通知最底下附件
2.根据各等级申报条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及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包含失业保险);
6.白底标准一寸免冠近照2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其中1张贴在申报表上)。
六、报名基本信息收集
报名学员请点击下面网址链接进行信息登记
http://www.wjx.top/vm/Q0WaBa3.aspx#
七、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全部由政府买单。但学员需要递交以下资料:
提供上虞本地的社保证明(包含失业保险)和本年度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明或上虞区农村户口复印件
八、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备注:
①客户包括内部客户(各职能部门)和外部客户(劳动管理和社会服务部门),客户服务指提供服务、帮助,或与之协同工作。
②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
③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
④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温馨提醒:
1.学员线上信息填报完成后,请及时来校提交纸质材料,报名成功以线下提交资料完成为准;
2.线下报名地址:上虞区职业教育中心(百官街道兰芎路187号(黄金海岸小区、百官广场北侧)行政楼3楼307、309办公室,学校地址导航可查;
3.公交线路:227路、205路职教中心站下车;
4.联系电话:82182307或8219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