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助对象和标准:企业和社会从业人员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并通过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考核鉴定和综合评审,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分别给予人才个人1000元、2000元、3000元培训补助;对企业自主培养评价并经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发职业资格证的,按减半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助。企业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高级工以上技能培训需经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资格审核并备案。
2.受理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3.办理程序:
(1)申请。获得高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所在企业或社会从业人员填写《企业和社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经费补助申请表》,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2)审核。区人力社保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和金额。
(3)公示。区人力社保局将审核确定的补助对象和金额在人才就业服务网进行7天公示。
(4)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区财政局将补助经费划拨至区人力社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将补助经费拨付至企业或个人。
4.需提供资料:
(1)企业和社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经费补助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社会从业人员除外)
(4)银行卡复印件(需工商银行)
(5)资格证书复印件
(6)培训鉴定费发票
5.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区人力社保局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联系电话:82136993、8213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