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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关于做好2018年度人才租房和高校毕业生见实习等补贴申请兑现的通知

时间:2018/11/12 14:33:14   阅读:7737 次

虞人社〔2018〕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虞经济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e游小镇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开发集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意见》(区委〔2016〕46号)和《关于加快人才开发集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意见操作细则(暂行)》虞区人领〔2017〕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人才租房补贴、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大学生创业补贴和高校毕业生见习实习补贴等的申请及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租房补助申请兑现

       (一)已享受人才住房租赁补助尚未满5年的人才补助申请兑现

       1.补贴对象:已享受住房租赁补助未满5年的人才,由所在单位登录“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syjob.com.cn/)企业申报口自主申请,填写《上虞区人才住房租赁补助申请表》,经初审通过后打印出表格并随带相关资料到窗口进行资格复核。租房补助期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现场资格复核需提供资料《上虞区人才住房租赁补助申请表》、《人才住房补助申请承诺书》、《上虞区人才住房租赁补助对象汇总表》原件各一份,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身份证、银行卡、学历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3.现场复核时间地点:现场复核截止时间:12月10;复核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一楼人才综合窗口,联系电话:81227207)。

       4.补助资金兑现程序:区人社局比对申请人信息及汇总后按规定对拟补助对象资格公示后编制资金补助方案,经规定程序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将住房租赁补助经费划拨至区人社局,区人社局通过基础账户开户行将补助资金打入人才个人账户。

       (二)2016年6月18日以后新引进到我区的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兑现

       1.补贴对象和标准:上虞区人才租房补贴对象为区委〔2016〕46号文件中明确的七类人才。对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新引进的市级高级人才,分别给予期限10年每年10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1.5万元补贴;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区工作的区级高级人才,区级紧缺人才和到我区企业工作的中级职称人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紧缺专业大专毕业生,分别给予期限5年每月1000元、600元、400元补贴。租房补助期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补贴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人才由所在用人单位登录“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syjob.com.cn/)企业申报口自主申请,填写《上虞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2016年6月18日以后引进人才),经初审通过后打印出表格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区人社局职能科室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需提供资料:《上虞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2016年6月18日以后引进人才)、《上虞区人才租房补贴汇总表》(2016年6月18日以后引进人才)原件各一份,学历及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外省职称取得人员需提供相关评审材料或相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鉴定意见)、技能人才证书、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护照)、银行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各一份。

       4.现场复核时间地点:现场复核截止时间:12月10;复核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一楼人才综合窗口,联系电话:82182732、81227207)。

       5.补助资金兑现程序:区人社局比对申请人信息及汇总后按规定对拟补助对象资格公示后编制资金补助方案,经规定程序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将住房租赁补助经费划拨至区人社局,区人社局通过基础账户开户行将补助资金打入人才个人账户。

       (三)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兑现

       1.补贴对象和标准: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7〕68号文件,对2017年1月1日后引进到区内企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给予最长为期3年的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1000元,全日制“211”或“985”高校本科生每月补贴600元,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每月补贴400元,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每月补贴300元。已按上虞区标准享受的人才除外。租房补助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补贴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人才由所在用人单位登录“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syjob.com.cn/)企业申报口自主申请,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2017年1月1日以后企业引进人才),经初审通过后携带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到区人社局职能科室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需提供资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2017年1月1日以后企业引进人才)、《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汇总表》(2017年1月1日以后企业引进人才)原件各一份,毕业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

       4.现场复核时间地点:现场复核截止时间:12月10;复核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一楼人才综合窗口,联系电话:82182732、81227207)。

       5.补助资金兑现程序:区人社局比对申请人信息及汇总后按规定对拟补助对象资格公示后编制资金补助方案,经规定程序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将住房租赁补助经费划拨至区人社局,区人社局通过基础账户开户行将补助资金打入人才个人账户。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引进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企业人才学历、职称晋升补助

       2009年7月14日至2016年6月18日期间来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继续按照《中共上虞市委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2009〕41号)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引进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直至政策享受期满;2016年6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来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开发集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意见》(区委〔2016〕46号)享受人才引进补助;2016年6月18日后在我区企业工作,人才学历、职称晋升补助按照《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开发集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意见》(区委〔2016〕46号)享受补助。

       申请受理部门: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81227212。

       三、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兑现

       1.补贴对象:符合《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7〕68号文件和《上虞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虞人社〔2018〕68号文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2.补贴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下载相关表格并提供证明材料于12月10日前直接到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1105办公室办理,联系电话:82182732。

       3.补助资金兑现程序:区人社局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复核汇总后并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联审,按规定对拟补助对象资格公示后编制资金补助方案,经规定程序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将创业补助经费划拨至区人社局,区人社局通过基础账户开户行将补助资金打入人才个人账户。

       四、绍兴市高校毕业生见实习补贴申请兑现

       1.补贴对象和标准:根据《上虞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虞人社【2018】68号文件,2018年度接收高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年内未就业高校生来企业进行见实习期一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发放见实习补贴,为见实习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缴纳工伤保险的企业。专科(高职)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补助,本科及以上学历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补助,见实习结束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补助标准按学历层次分别提高5%。

       2.补贴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下载相关表格并提供见实习高校学生的证明材料于12月10日前直接到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1105办公室办理,联系电话:82182732。

       3.补助资金兑现程序:区人社局对企业进行劳动保障信用等级等信息复核汇总后,按规定对拟补助对象信息进行公示后编制资金补助方案,经规定程序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将补助经费划拨至区人社局,区人社局通过基础账户开户行将补助资金打入申请企业账户。

       五、其他说明

       符合《上虞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区委办〔2018〕26号文件的各类人才,按《上虞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区人社〔2018〕68号申请,房票补贴、生活津贴自2019年1月起,每季末3月、6月、9月、12月通过“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申请,其他的创业补贴、见实习补贴、晋升补贴等接受现场申请。

 

附件:

1.上虞区人才住房租赁补助申请表

2.人才租房真实性承诺书

3.上虞区人才住房租赁补助申请汇总表

4.上虞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2016年6月18日以后引进人才)

5.上虞区人才租房补贴汇总表(2016年6月18日以后引进人才)

6.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

7.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汇总表

8.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申请表

9.绍兴市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10.绍兴市区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11.绍兴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12.绍兴市区鼓励行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13.绍兴市区到鼓励行业就业补贴申请表

14.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15.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协议书

16.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补贴申请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