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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招录司法雇员和司法辅警公告

时间:2024/4/29 8:32:11   阅读:2086 次

  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及我区有关部门同意,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和司法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司法辅警主要从事编制外司法警察助理工作,以及其他检察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及岗位条件

岗位

人数

性别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户籍

司法雇员1 

1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法学类、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

上虞 

司法雇员2 

1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会计、会计学、审计、审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会计与审计 

上虞 

司法辅警

1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法学类、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

上虞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所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三)年满18周岁,司法雇员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9日至2006年5月9日期间出生),司法辅警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9日至2006年5月9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司法辅警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体重50公斤及以上,矫正视力5.0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体重45公斤及以上,矫正视力5.0及以上。(身高、体重在资格复审时进行测量,测量不达标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试;视力在体检时进行测量,测量不达标的不能考察录用。)

  (五)符合区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不宜报考;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四楼401办公室(上虞区百官街道江扬路666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司法雇员下载附件1、司法辅警下载附件2),前往区检察院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招录报名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含首页);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资格初审:区检察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7时。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二)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照50%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司法辅警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

  司法辅警岗位资格复审除对相关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外,还需现场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视作资格复审不通过。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司法雇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入围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

  司法辅警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入围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标准≤4'25";女子800米跑,标准≤4'20"。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达标的,职位不再递补。体能测试达标人员入围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上虞检察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区检察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或司法辅警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上虞检察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区检察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报名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报上级检察院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关注上虞检察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取得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招录环节的,视为放弃。

  (五)本次招录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此次未被录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建立储备库。在下次公开招录前(一年内)出现缺岗情况的,经研究可以从储备库人员中按序递补。

  (六)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电话0575-82391553,82391559。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七)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上虞区检察院官网(http://www.zjshangyu.jcy.gov.cn/)和上虞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留意。

  (八)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区纪委监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电话:0575-82391503。

 

  附件1: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附件2:司法辅警招录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