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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手续

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的规定

时间:2017/11/27 9:37:58   阅读:11280 次

 为规范和简化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经与区公安局协商同意,对派遣到我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作如下规定:

      一、已与我区各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上虞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后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上虞生源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直接到入学前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本规定自二00五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0一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