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人社职[2017]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人社函[2017]44号、浙人社函[2017]45号、浙人社函[2017]46号、浙人社函[2017]47号、浙人社函[2017]60号和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市人社职[2017]16号文件通知,我区余丹等2人参加2016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档案专业中级资格,取得资格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现予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绍兴市上虞区城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余 丹
上虞港发展有限公司 娄新娣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七年六月十二日